塑膠污染 「1萬小時定律」也解決不了

(2023年4月1日 專欄) 加拿大作家Malcolm Gladwell在其著作《Outliers》提出「1萬小時定律」,意指要讓某項技能達到登峰造極的程度,就必須要練習1萬小時;但若解決迫在眉睫的塑膠污染,1萬小時可以嗎?
 
在未有靈丹妙藥前,一種名為「可降解」的塑膠已面世,世人頓時如見救世主,可生物降解塑膠、可堆肥塑膠、生物基塑膠、氧化式可分解塑膠等等,各式各樣的可降解塑膠陳列在超市貨架,筆者家中也被悄悄入侵。
 
3年前,家人從商場取來一個印有「本膠袋可以光綫分解」的即棄雨遮袋,眾人對此物感到新奇有趣,喜孜孜討論要透過實驗將它消滅。翌日,筆者將它帶到天台,冀透過烈日紫外光降解它,豈料一周過後,形態絲毫未改;天然光不行,就改用室內燈吧,但一放就是3年,經歷超過2萬小時,仍完好無缺,恐怕放到光污染重災區,也威脅不到它。
 
可降解膠袋 放3年仍完好無缺
 
宣稱可降解卻不知如何降解的,還有在辦公室一隅的膠袋和外賣碗。一年前,同事特意設立「每日關心可降解塑膠分解情況」區域,放了聲稱「完全可分解塑膠」的連鎖米綫店外賣碗,以及印有「此膠袋採用氧化生物分解技術,可自然降解」字句的連鎖快餐集團外賣膠袋。
 
近日,我們一起「拆禮物」。一如所料,外賣碗依舊堅挺,但膠袋似乎有了變化,一抽出來,白皚皚碎片如雪般降下;以為降解有望,細看卻發現,膠袋只是破碎了,換上另一形態繼續存在,與完全降解風馬牛不相及。
 
到底是哪裏出問題?實驗方法不對?以市面常見的氧化生物製造之膠袋,或者光綫分解的雨遮袋為例,它們均由傳統塑膠物料加入可降解添加劑後所組成,當暴露於紫外綫或熱力下,原來並不會完全消失,而是先碎裂成大碎片,再變成細碎片,最後成為微塑膠,與傳統塑膠的污染情況無異。歐盟成員國早於2021年禁用此類「偽降解」塑膠,奈何香港最快要等到今年第四季,才會禁止銷售及免費派發此類製品。
 
以上產品僅是冰山一角,根據European Bioplastic預測,全球生物塑料的產能將從2021年約180萬噸,大幅增長2.5倍至2027年的630萬噸。企業和消費者對減塑渴求之心本屬好意,但在目前未有法例規管的情況下,聲稱可降解的產品五花八門,降解時間、比例都沒有既定標準,要消費者僅憑一堆艱澀的「可降解」專有名詞,就能正確選擇對地球友善的產品,實在於理不合。
 
事實上,所有可降解塑膠都需在特定環境條件下降解,溫度、氧氣、光綫、濕度、泥土細菌量等等,都有嚴格標準。以粟米、薯仔或其他碳水化合物材料作為原料的聚乳酸(PLA)為例,雖然可降解成二氧化碳和水,但降解條件高,僅僅是約60℃的高溫,便不可能在自然環境下出現,一般要在工業規模的堆肥設施下完成,顯然香港既沒有這類設施,也欠缺相關的回收通路,以致降解無從。如果你要像筆者一樣,把這類塑膠留在家裏做降解實驗,我會奉勸一句:「小心你化,佢都未化!」
 
損回收質量遭拒收 降解無從
 
既然降解不了,乾脆回收就好,那就大錯特錯。環保署已指示「綠在區區」拒收所有可降解塑膠,理由是它們與傳統塑膠的原材料非一致,放進回收設施可影響回收質量。
 
環保團體綠色和平《破解「生物可分解塑膠」:生產,使用與環境衝擊》報告,以目前回收率最高的PET膠樽為例,若回收的PET中摻雜了生物可分解塑膠,會導致回收料純度降低及回收機器堵塞等問題。PET中若混入0.1%的PLA,回收料透明度會明顯降低;混入0.3%的PLA,會導致回收料顏色發黃;混入2%至5%的PLA,則會因為兩種塑膠熔點不同,而堵塞回收機器。
 
既不可完全降解,又不能回收,若有這類製品,如何是好?筆者建議,請物盡其用,能重用就重用,盡量延長其使用壽命;用到不能再用時,請妥善棄置,勿誤投回收箱。
 
應對膠污染 惟有減使用再利用
 
寫到這裏,可降解塑膠是對應塑膠污染的良方嗎?近期大熱的ChatGPT回覆筆者:「可降解塑膠仍會分解成微小的塑膠碎片,可能仍會對環境和野生動物造成損害。此外,生產可降解塑膠仍需要能源和資源,因此減少單次使用和回收再利用仍是解決塑膠污染問題的重要方法。」
 
若要花1萬小時做好對抗塑膠污染,不如從減少使用和再利用開始,始是對地球負責任的治本態度。
 
 
張雅婷
綠惜地球高級項目主任
2023年4月1日 經濟日報